仲裁交费提示:
1、当事人收到本会出具的“受理通知书”后,可以通过现金或转账汇款方式预交仲裁费用。
2、现金交款方式:
⑴ 直接到财务室交款。
⑵ 请注意:当事人以现金方式到银行交费的,只能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营业部(丽阳街555号,紫荆花大酒店斜对面)现金柜台交款(点击对公账户)。当事人交纳仲裁费后,持工行出具的“现金存款凭证”原件到本会财务室换取仲裁费发票。
3、当事人以转账方式交费的,请转账后将“银行回单”或其他凭证传真至立案室,财务室根据传回的凭证与银行对账。
4、无论以现金还是转账形式交费的当事人,都请在交款后及时与本会财务联系。
5、本会收取仲裁费帐号如下:
户 名:丽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帐 号:1210 1992 2951 0301 044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
用途一栏写明365b体育在线投注及案号
财务室电话及传真:2113195 |